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,闸北、静安税务局正积极开展“撤二建一”各项工作,为减轻“撤二建一”工作给您带来的影响,自2016年4月1日起,原闸北区的税库银三方协议主管税务机关自动更改为新静安区,税务重新验证协议有效的,原协议仍可继续使用。
1. 2016年3月15日起,原闸北分局停止三方协议验证,三方协议在2016年3月15日前验证失败或未验证的纳税人,原三方协议失效,请在2016年4月1日后至新静安税务局重新签订;
2. 2016年4月1日起,纳税人向新静安分局申请签订三方协议;
3. 在此期间未办妥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可采用上门申报方式进行申报。
新静安分局中山北路办税服务厅(原闸北大厅,中山北路198号申航大厦)
为了方便纳税人,也可就近到昌平路办税服务厅(原静安大厅,昌平路991号)办理。